• 主页 > 技能培训 > 培训总览
  • 一建考试科目顺序,一建考试科目及分数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制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同用印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三)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首页, 通知公告, 机构介绍, 考试介绍, 考试政策, 成绩发布, 办事指南, 站内搜索,



    一建考试科目难易程度



    1、一建考试科目难易程度

    根据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国人部发〔2002〕111号)以及《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文件精神,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证书。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一建考试科目顺序和时间



    2、一建考试科目顺序和时间

    注:⒈ 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



    一建考试科目安排时间表



    3、一建考试科目安排时间表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免试级别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类别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一建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4、一建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二)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80448874@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pglvshi.com/pgjn/9058.html

    加载中~

    相关推荐

    加载中~